郭姓已婚男子與李姓女子是南部某國立大學畢業的學弟、學姐關係,又同在國內知名「護國神山」企業任職主管,郭姓男子被郭妻指控調到中部廠服務後舉止怪異,經僱用徵信社人員跟拍,拍到郭男與李女外出時多次牽手、拍臀、摟腰、同喝1碗湯、餵食等親暱動作;2020年1月間郭男至少有6次晚間單獨進入李女住處。台南地院法官以此認定李女侵害郭妻配偶權、判賠15萬元,還可上訴。
郭男與李女的婚外情,也使得郭男與妻子約近15年的婚姻劃下句點。
郭妻主張,她與郭男於2005年結婚,婚後育有2名子女,她跟丈夫都在這家「護國神山」企業工作,認識也在該企業工作的李女(李女是郭男念大學時的學姐),幾年前,丈夫被公司調到中部廠服務,她在南部家中照顧子女。
但從2019年下旬起,丈夫常以假日值班為由不回南部家中,或以要回中部廠住處、提早離家。郭妻私下僱請徵信人員蒐證,發現丈夫常直奔李女住處,兩人常一起用餐、態度親暱,身體會緊鄰、共喝1碗湯或有餵食動作,還有牽手、郭拍打李女屁股的踰矩行為;郭還會在李女住處過夜、甚至一起出國旅遊,最後導致她與丈夫感情破裂,在2020年間離婚收場,為此提告向李女求償。
李女否認郭在她家過夜,雖不否認彼此有牽手、共喝1碗湯等互動,但辯稱牽手時間極短暫,是朋友間嬉鬧;另兩人一起吃合菜非個人套餐,分食同1碗湯並不奇怪,兩人沒有踰矩行為,未侵害郭妻配偶權。
法官檢視錄影光碟指出,2019年初,郭將右手放在李女腰際後側、還輕拍李右臀;2019年11月、12月間,郭與李曾牽手、併肩走路或併肩坐;2020年初兩人同喝1碗湯、李女還餵食郭男,兩人併肩走或坐的次數頻繁,至少持續約1年,且郭男在2020年1月間至少有6次單獨在夜間進出李女住處,依社會一般通念,這種互動方式已逾越一般朋友間合理往來的範圍,認定李女侵害郭妻配偶權。